吃
论吃,我比不上《北京晚报》的戴方戴少爷,他是我见到的最能吃的人。不是说他胃口好,而是他比较讲究吃,善于寻找吃,能从吃中品味出乐趣和文化。十多年前我认识他,他的身材看上去像藕,十多年后他现在的身材看上去像西瓜,一个柱状物体演变成球状物体的轨迹,告诉我们吃是可以改变物种的。最近一次见到戴少爷,我想像着如果拿一根针朝他身上刺一下,他就会立刻“啪”的一声爆裂。
当然,论吃我也比不上陈晓卿老师,陈老师对吃的讲究源于他小时的经历,非洲是个穷地方,富有的国家也就南非、尼日利亚,一个出生在赞比亚的人,平时只能靠香蕉度日。我记得有一集《动物世界》,赵忠祥老师用他浑厚且深情的男中音说:“在~~一望无际的非洲大草原,干旱~~一直威胁着这里的动物......”这时镜头从一只被晒得半死的非洲猎豹转移到一间茅草屋,屋子里出来个小黑孩,这人就是陈晓卿老师,陈老师听到了赵老师的声音,被迷住了。中国援建非洲,拯救了陈老师,得以以中赞文化交流方式来到中国,看到这么丰富的中国吃文化,陈老师就再也不想回去了,同时出于对赵老师的崇拜,陈老师考进了中国广播电视大学。不过陈老师跟戴少爷比,是小球见大球。我跟陈老师比,是小小球见小球,当然,老六跟我比,是小小小球见小小球。这个关系就是月亮、地球、太阳、银河系。
我对吃的理解境界不算高,尤其是对吃文化没什么兴趣,饭桌上我基本上不喝酒,因此兴趣点集中在吃上,我看过一些吃文化的论述,其实这些文字大都是显摆自己多有文化,而不是多么善于吃,但是有时候就是这样,一旦什么东西被包上一层文化的糖衣,就好入口了。这一点我比较佩服戴少爷,丫从来都是光吃不练——既不会做饭,也不写关于吃的文字。你想想,他一口气把七百多页的《加缪传》看完,就是想知道里面介绍一种吃的,可见人已到了“痴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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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快中秋了吗,于是就有好友打电话,说要送我一些月饼,反正每年都有这么一出,快过年的时候送挂历,快中秋的时候送月饼,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对月饼十分反感,但每次我都痛快答应。为什么?因为既然它都做出来了,你不要,过几天就没人买了,过期就扔掉,形成浪费,还不如让我扔掉,至少这个过程体现了一种情谊。
有一次吃肯德基,看见墙上贴着肯德基爆发史的介绍,哈兰·桑德斯7岁的时候就会做饭(我9岁的时候学会的),后来他就研制各种配方,慢慢就变成了一个品牌,等他长得跟一个圣诞老人的时候,肯德基就成了国际知名品牌。如果你去了解任何一个国际食品品牌的发家史,都会发现,他们在残酷的资本主义市场竞争中一直与时俱进,不断改良,适应大众需求,这有点像音乐剧,一边演出一边修改,直到观众满意为止。我们的传统食品,都是在某一段时间推出来,一直是那个口味,没什么改良,或者在外包装上下功夫,这一点很像春节晚会,管你喜欢不喜欢,反正在某一天会给你弄出来,而且让你别无选择。
中国有很多老字号,不仅仅是吃的老字号,各行各业的老字号,都是在经济迅速发展中倒下了。原因很简单,一个是观念问题,不知道如何应对市场;而是概念问题,不知道如何改良品种。后天我要去天津,有朋友问我,要不要给你买点麻花。我说算了,天津知名的传统食品就那么几样:十八街的麻花,耳朵眼儿炸糕,狗不理包子,果仁张的花生糖……这几样东西我在1987年第一次去天津的时候都尝过了,基本上不想再尝试第二次。
很多外地朋友来北京,我做地主,请吃饭,对方总是建议说,我要吃你们北京特色的吃的。我暗想,你长了牛马的胃口了吗?就敢说吃北京小吃?不是我贬低北京的特色小吃,说句实在话,那是真鸡巴难吃。但是我还会带朋友到比较特色的北京小吃饭馆让他们体验一下什么叫难吃的过程,我会点上一桌子,当然我明白这些吃的90%都会浪费,因为我自己就不喜欢,对方看看那些菜的形状,稍微品尝一下,基本上就饱了——就是常说的饱眼福。我发现这类饭馆永远是人满为患,同时我也观察了一下,饭桌上剩下的东西永远比人的胃里消化的要多。你不要老责怪农民不喜欢种粮食,我们城里人的浪费太惊人了。我在肯德基或者麦当劳就从来没有看见有人剩东西。
在北京特色吃的东西当中,我能接受两样东西,炸酱面和涮羊肉。我不喜欢吃饭馆里的炸酱面,因为太难吃,我喜欢自己做,我的配方绝对比饭馆里的牛逼多了,这也是我反复试验后的结果。以前我妈总做炸酱面,但我不爱吃,不是我妈做得不好,是我不喜欢面食。后来我就琢磨,怎么能把面条吃下去,就自己动手做,一来二去就弄出来了。涮羊肉好吃是因为它没有技术含量,这是一种最原始的吃法。
北方人对吃真没有什么讲究,小时候在东北,那里的人对吃永远停留在吃饱的层面上,所以不管怎么做,一定要量大,搞得东北人天天都当成量多的第二天过,究其原因,大概就是为了体现出能吃饱的念头,盘子直径跟篮球那么大,盘子里面的东西也不知道怎么做出来的,而且浪费惊人。可是你要是量少一点,人家会说你小气。东北人的大气都体现在浪费上。几年前,我采访一个叫任泉的人,他好像是个演员,在上海开东北菜馆,他说上海人就受不了量大,不是说上海人胃口小,而是一种生活习惯,一个讲究精致的城市,你弄得粗糙,人家就不喜欢。开始就没多少人吃,后来任泉“偷工减料”,上海人民就稀饭啦。
我发现,黄河以南的吃的,我都喜欢。去南方出差,朋友请吃饭,都会问我,吃得惯南方菜吗?我说我吃不惯北方菜。比如很多北方人吃不惯上海菜,酱油很多,而且偏甜,我就喜欢。北方人不太习惯广东菜,因为偏淡,我就喜欢。很多北方人不喜欢太辣的东西,我就能吃得惯湖南、四川、贵州的辣的。相反,在北京我很少吃东北菜,可能是小时候对家里的东北菜记忆太深了,怎么吃都不如家里做的。
据说北京现在是一个国际性大都市,国际性大都市的标志之一就是什么好吃的都可以在这里找到,事实上也是如此。从巴西、墨西哥、泰国、马来西亚的美味佳肴,到福建沙县小吃,应有尽有。但由于本地人对吃的要求不高,所以开饭馆的人也就容易放任自流,随便一对付发现北京人也挺好养活的。对于有那么一部分经常到各地出差吃遍大江南北的人来说,在北京吃是一种痛苦的事情。但是话又说回来,北京不就是这样吗,兼收并蓄,但从不精益求精,从外观上看底蕴十足,从里面看空壳一个,从空中看传统与现代紧密相连,从地上看都是十三不靠……而吃在北京则永远处在串味中,任何特色的吃到这里都变得不伦不类。
你又会说我矫情了,有本事你别在北京呆着。我的意思是,北京是个大杂烩的城市,什么东西在这里都会取平均值,因为没有一个主导的东西,所以没有审美、没有品味,也就没了特色。我再打个比方吧,比如成都,以川菜为主,这是她的特色,她就像个良家妇女,只有老公才能上,北京就像个妓女,谁都能上。
嗯哼!
(老颓同学对本文某句话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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